本书是从法学视角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简称“概念框架”,英文 简称CF)的研究,该选题是基于笔者个人与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现状两方 面原因而确定的。个人原因主要有:(1)笔者本科阶段专业是机械制造工 艺与设备,考取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后,因为转行而较少受到本科课堂教学 下传统思维的约束,较容易产生非主流的个人看法;而研究生课程又以理 论思辨为主,使笔者对会计基础理论产生了浓厚兴趣。在1997年获得注 册会计师和律师两个资格证后,从1998年就开始了从法学视角(起初是 法律条文,之后是法学理论)对会计理论的思考,逐步形成了“会计的法 律分析”的研究方法。(2)笔者在硕士、博士两次论文选题时,都曾试图 采用法学分析方法来探讨会计理论问题,但因学位论文“实证研究方法” 之限制而放弃;笔者在获取学位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个遗憾,而笔者在进行 弥补性思考的过程中,逐步强化了对会计理论的规范性思考。(3)从发表 题为“法眼看会计”的第一篇论文开始,笔者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习 中、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中、在协助导师进行书稿写作的过程 中,开始了会计理论法学分析的系统性思考,逐步产生了对以美国FASB 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为代表的主流CF观点的批判性看法,形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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