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为什么行:新举措助力新常态》:
三、积极促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上面我们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了一些理论性阐述。在我国当前实践中,把国有企业改造为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也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并不会削弱或者取消了国有经济的作用或者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恰恰相反,对国有企业的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造,却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这种改造本身就是国有经济转换经营机制、发展壮大自己的积极有效的途径。
(一)要建立和完善国有经济的现代产权制度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首先必须对国有企业本身进行分类并进行不同方式的管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强调: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迸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把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把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造成为员工能够持股的利益共同体,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建立和完善国有经济运行中的现代产权制度。正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产权制度建设方面的明确要求是: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完善国有经济的现代产权制度,也包括完善国有企业中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强调,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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