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文·J·伯顿(Steven J. Burton),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B.A.(文学士),南加州大学法律中心J.D.(法律博士),现任爱荷华大学John F. Murray讲席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合同法、法理学、国际商事仲裁等。独著有《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张志铭、解兴权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诚信裁判》、《合同法原则》等,合著有《合同法》、《合同诚信:成立、履行、违约、执行》等,主编《“法律的道路”及其影响:小奥利弗·温德尔 · 霍姆斯的遗产》(张芝梅、陈旭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
宋晨翔,男,山西沁水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读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诚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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