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总目标。这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发展成就,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举措。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立法和司法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发展动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任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切实尊重司法发展规律,立足实践,总结司法经验、检视法律发展成果、研究实际问题,为法律的完善和良法的有效执行做出扎实的努力和贡献。
《检察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研究》课题立足于实践发展进程和状况的分析,对检察改革和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联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对证据展示与非法证据排除、逮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侦查措施与工作机制、附条件不起诉与量刑建议、诉讼监督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七个专题从检察改革和立法修改两个维度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揭示了立法和实践交互发展的实际状况,总结司法发展规律,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立法的建议和意见。这是一个比较平实的研究项目,课题的思考进路和研究成果,值得关注。其对于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制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具有启发和参考价值。
司法改革和刑事诉讼法修改,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背景推动力。通过检察改革,司法改革和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要求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应现实需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改革重要使命所在。以顶层设计为主导的改革,决定了近二十年来我国检察实践的基本禀赋和发展走向。与此同时,检察改革不仅构成了司法改革和法律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实践本身也为司法改革和法律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检验平台。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两个方向。置身于这一发展进程中,我们需要对改革的设计、立法修改、司法实践以及法律思想理论的创新发展等进行统筹思考。经由实践、立法与理念的相互观照,切实提高我们对于法律实践的发展方向和立法中价值冲突的把控能力,使理念、制度与实践都更加趋近司法发展规律,使我们更加有效地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任务。
改革、立法修改、司法实践乃至理论创新不应该也不能够彼此孤立。不能够就改革谈改革、为修法而修法,乃至为办案而办案。法治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要求我们具备一种系统思维的能力。就本课题而言,检察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关联研究为立法和实践发展提供了不同的观察视角,专题研究中总结了实践发展经验,揭示了法律发展的不足,思考了相关的理论与制度定位,为进一步完善立法,提高法律的执行力,促进司法公正,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因此,在研究方法上,课题研究展现了一种统合思维和实践取向,而关联性研究则有利于实现理论整合,这正是课题研究值得肯定之处。
检察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是两个相互独立又交互运作的重大课题。课题组以总论和分论两条分析路径,对相关理论实践问题及发展脉络做了分析、梳理和总结,其中颇多独到的发现和深刻的见识。课题研究指出,检察改革是以制度建设为历史发展逻辑的创新发展过程,改革主体多元复合,改革的发动呈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社会或者学界参与的改革试验三种样态。检察改革是在宪法制度和诉讼制度二元维度上推进法治的实践探索,是在社会发展变迁、中国检察制度的实际发展状况以及中央对于司法改革的政治发动这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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