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研究》:
第一,过渡时期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争论。双方主要是围绕这一时期有没有独立的社会经济基础问题,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单一的,还是综合的问题展开了争论。大致可以划分为“有”派与“没有”派。后者认为,新民主主义是一种包含多种经济成分的过渡型的特殊的经济体制,因此没有确定的经济形态。“有”派中又分为三种观点,即单一社会经济基础论者(新民主主义社会和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只能是社会主义经济)、单一上层建筑论者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综合”论者。“综合”论者认为,过渡时期经济基础是五种经济成分的矛盾统一体,单一社会经济基础论者没有看到过渡时期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我国经济基础中的地位和影响;上层建筑也是参与政权的各个阶级的矛盾统一体,单一上层建筑论者没有看到非无产阶级存在的合理性。第二,关于农业先机械化还是先合作化的争论。在争论初期大都持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观点,《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回答》(1948年7月27日新华社文章)甚至把合作化优先论斥之为“反动的幻想”。后期统一了关于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认识。
第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问题的争论。这场争论首先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展开,进而扩展到高级农业合作社这种生产关系是否已经超越生产力的水平的争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于两个问题:生产关系能否走到其生产力的前面,以及如何理解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含义。一种观点认为,生产关系不可能跑到其生产力的前面,否则无异于承认可以无视客观经济规律而任意改变生产关系。有人认为,生产力是基础,生产关系是为生产力发展提供适合的形式,生产关系不适应或者脱离生产力的发展,不仅表示为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也表现为走在生产力前面。①另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是辩证的关系,先进的生产关系往往超越既定的生产力水平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生产关系反作用的表现。⑦
高级农业合作社这种生产关系是否已经超越生产力的水平的争论,是上述争论的继续和延伸。一种意见以张克灿为代表:高级社的生产关系是完全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以关梦觉为代表的看法是,建立在手工劳动基础上的高级社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其生产工具和技术条件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暂时还是不相称的,农业的技术改造远远落后于其生产关系的改造,换而言之,“高级农业合作社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跑到其生产力的物质因素或技术条件的前面了”①。第四,关于过渡时期基本经济规律内涵的争论。一个社会形态存在一个基本经济规律,还是一种生产方式存在一个基本经济规律?这个问题在1954年的中国经济学界引发了一场争论。最后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其一,每个社会形态的基本经济规律只能有一个,各种生产方式都有其自身的基本经济规律;其二,社会形态的基本经济规律是由该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的基本经济规律决定的。
苏星、徐禾等人认为,我国过渡时期还不是一个独立的而是具有过渡性质的社会经济形态,因而还没有一个决定整个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的基本经济规律;但存在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两个规律的作用,从而决定了两种对立的经济成分的并存性;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起主导作用的规律.从而反映了国营经济的指导作用。这一观点是符合我国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特征的。
应该说,不仅仅是领袖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而且专业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也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这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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