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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7033943
  • 作      者:
    姜焕强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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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研究》在撰写过程之中体现了内容新、实用性强和雅俗结合的特色。其中,内容新是《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研究》站在时代的前列,以新视角新眼光去审视当今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关问题,在撰写全书的过程之中选用的法条全部来源于新的法律文件。实用性强是全书以“法律在于实用”为理念,将法条和实际紧密结合,使法条生动形象,也使得全书实用性强。雅俗结合则是《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研究》虽然是一本学术性,但是语言的通俗化风格明显,论述的法条深入浅出,便于读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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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研究》:
  (二)主要内容
  1.立案监督
  在立案阶段,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享有监督权。《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据此,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于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此外,最高检《规则》规定了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
  2.审判监督
  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实行监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对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法院进行任何审判活动,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任何不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活动,都是违法的活动,检察机关都有权监督。第二,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实行监督。检察机关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实行监督,其方式是提起抗诉。检察机关的抗诉分为两种:一是二审程序中的抗诉;二是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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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刑事诉讼理念
第一节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第二节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第三节 公正优先,追求效率
第四节 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

第二章 刑事诉讼原则
第一节 程序法定原则
第二节 无罪推定原则
第三节 司法独立原则
第四节 控审分离原则
第五节 控辩平等原则
第六节 辩护原则
第七节 迅速及时原则
第八节 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第九节 中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事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第三节 刑事诉讼证明
第四节 刑事证据规则

第四章 刑事诉讼审前程序
第一节 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
第二节 侦查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 公诉案件的起诉程序
第四节 自诉案件的起诉程序

第五章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第二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第五节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第六节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第六章 刑事裁判生效后的执行与监督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第三节 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第七章 刑事诉讼特别诉讼程序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五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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