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实用法律手册:常见纠纷法律手册(第四版)》紧扣需要,用丰富案例和疑难解答,帮读者轻松掌握纠纷,解决法律知识;文本标准,所收录的文件皆为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正式文件,并标明公布文号及实施日期;内容实用,由专业人士精心编辑,通过图表、应用脚注等方式为纠纷解决提供全方位信息;快捷有效,实用附录和图书内容完美搭配,有效避免读者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走弯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节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l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
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八条 【回避的法定情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
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
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二十九条 【办案人员违反禁止行为的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条 【决定回避的程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一条 【回避制度的准用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 【证据的含义及法定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
……
司法鉴定一般流程图
一 综合
伤残鉴定工作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节录)
(2012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节录)
(2012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节录)
(2014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节录)
(1994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2015年8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解释(节录)
(2015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据的若干规定(节录)
(2001年12月21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2012年10月16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2007年8月7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
书规范》和《司法鉴定协议
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2007年11月1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
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样式)》
《鉴定委托受理合同(样式)》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