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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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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学法懂法不越线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64154
  • 作      者:
    于宏顺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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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学法懂法不越线/七五普法法律进校园·青春法治进行时》是一本专门为青少年朋友创作的法律知识读物。本书选取了刑法中与青少年有关的五十多种犯罪行为,通过讲故事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趣韩侃的案例,将原本鼓噪的刑法内容讲得很是生动。相信广大青少年朋友在阅读此书之后,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和规则。懂法才能不越线,青春学法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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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于宏顺,山东烟台人,历史学、法学学者,研究法学教育多年,尤其关注中小学学生及青少年普法问题,曾参写、参编多部法律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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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学法懂法不越线/七五普法 法律进校园·青春法治进行时》是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以普及法律知识为目的的通俗读物。本书从《刑法》四百五十多个罪名中,精心挑选了与青少年相关的五十多种犯罪行为,通过故事加解析的方式,有逻辑、有条理、通俗地对其进行一一剖析,希望青少年能够通过阅读此书,培养自己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塑造自己理解规则、尊重规则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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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初三试开法律课,于正初讲罪与罚
  9月1日上午10点半,新学期的第二节课开始了。即使上课铃声已经响过,初三一班的教室里还是
  一片喧哗。同学们虽然已经回到座位,却还在吵吵闹闹,全然没有注意到新老师已经来到门口。这节是今
  年刚刚开设的法律课。同学们私下里纷纷传说,这门课不计入升学考试成绩,学不学都无所谓。想到这一
  点,每个人都不禁眉开眼笑。
  新老师见没人搭理自己,于是走上讲台,拿起板擦把黑板上的残留的半块几何图形擦干净,然后像电线杆子一样站立在讲台的一角,似笑非笑、一言不发地看着大家。
  班长鲍包正兴高采烈地跟坐在她后面的周晓龙说笑,猛然回头看到讲台上站着一个人,赶紧喊了一声:“安静,安静,上课啦!”
  新老师见教室里安静下来,才缓缓地说:“我叫于正。从今天开始,由我给大家讲授法律课。学校选择在这个时间开设法律课,是有原因的。你们大多数转眼就要到十四岁了。一旦进入十四岁,你们就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孩子了。换一个说法,你们到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时候了。”
  说着,于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一句话:
  什么是犯罪
  最后那一个“罪”字,于老师写得很大、很夸张。在阳光的映射下,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汉字发出幽幽的寒光。很多同学感到一股无形的压力迎面而来,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
  于老师接着说:“在此之前,你们都是无罪之人。无论做错什么,无论错得多么离谱,你们的行为都不会被称为‘罪’,国家也不会追究你们的责任。但是一旦年满十四周岁,你们人生之中可以为所欲为的阶段就要画上句号了。自此之后,你们就会成为可‘罪’之人。”
  “什么样的行为算是犯罪呢?”一个同学问。于老师循声一看,提问的人浓眉大眼,鼻梁上架着一副无
  框眼镜。他叫周晓龙,是班里的学习委员。
  “首先,犯罪是有危害的行为。”于老师说,“所谓的‘有危害’指的是侵犯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人
  的利益并且达到相当程度,并不是说任何有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比如,吸烟和闯红灯就不是犯罪。”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个坐在最左边前排的同学说,“仅有危害行为不算犯罪,出现了危害的后果才算?”这位同学胖乎乎的,戴着一副大大的黑边眼镜,他叫李铭。
  “不一定。”于老师说,“比如,张三想杀李四,于是下班后带着一把西瓜刀,来到李四居住的小区。正想趁着天黑行凶,忽见一辆警车从马路上驶来,赶忙藏起菜刀逃走。在这个例子里,张三杀人的目的没有实现。但他的行为已经产生了危害性。”
  “是啊!”另一个坐在最前排的男同学说,“李四要知道后面有人拿刀等着他,非得吓死不可!”说话的人是孙小闹,绰号“孙悟空”。他身材瘦小,尖脸尖下巴,眼睛不大却眨得很快。
  “张三的行为不算犯罪吧?”周晓龙说,“他连刀都没拿出来呢!”
  “算的!在张三买刀准备行凶的时候,就已经构成犯罪了。”于老师说,“我国《刑法》把犯罪分为四种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于老师接着说:“所谓‘犯罪预备’,指的是为了实现犯罪目的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情形;所谓‘犯罪未遂’,指的是已经着手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所谓‘犯罪中止’,指的是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而所谓‘犯罪既遂’,则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或者具备了构成某一犯罪所需条件的情形。这四种情形所对应的罪犯,分别称为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和既遂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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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01 一、 初三试开法律课,于正初讲罪与罚
013 二、 仇恨滋生蒙双眼,自古杀人要偿命
030 三、 打架斗殴很危险,致人轻伤坐班房
045 四、 哥们义气害死人,聚众斗殴血淋淋
057 五、老大马仔不可当,触犯刑律要思量
070 六、毒品乃是万恶母,严法重刑斩源头(上)
088 七、毒品乃是万恶母,严法重刑斩源头(下)
105 八、人身自由不可侵,暴力剥夺属拘禁
118 九、嗜赌败家寻常事,沾染容易戒除难
130 十、绑匪自古遭人恨,囚禁人质要入刑
142 十一、无意伤人闯大祸,过分自信要担责
154 十二、买卖人口罪恶大,及时收手归正途
167 十三、无故寻衅罚地痞,无端滋事惩流氓
179 十四、八卦嚼舌法不禁,侮辱诽谤莫要为
194 十五、住宅乃是私人地,非法侵入法不容
207 十六、他人财物君莫碰,私拿窃取属盗窃
220 十七、当面抢夺很嚣张,深陷高墙泪茫茫
232 十八、暴力侵犯本该罚,豪夺强取罪加罪
244 十九、受人之托当尽心,克制贪婪莫私吞
257 二十、财物不是出气筒,故意损害要惩处
269 二十一、 空手套狼费心机,机关落空露真容
281 二十二、矛盾宜解不宜结,恐吓要钱是勒索
293 二十三、法律面前莫瞎说,虚假陈述有后果
305 二十四、酒后开车很危险,公共安全大于天
318 二十五、言行举止要正派,侮辱猥亵法不许
330 二十六、通信自由很神圣,私拆信件要不得
342 二十七、黑客本领顶呱呱,追究责任就抓瞎
354 二十八、视频分享有界限,私传黄片是犯罪
365 二十九、钞票乃是高压电,仿制山寨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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