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1978年出生,法律硕士,现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二级检察官。2000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长期从事公诉工作和侦查监督工作,曾任公诉科科长,当选市级人大代表;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2005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公诉人,2011年作为江苏省援疆巡讲团成员赴新疆巡讲;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办理过朱洪岩贪污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在《检察研究》等刊物发表多篇理论研究文章。
张东生,1971年出生,法学硕士,现任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兼未检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镇江市检察业务专家,十佳公诉人,省检察业务专门人才。长期从事公诉工作,办理过“8·19”聚众斗殴案、马培明间谍案、“10·27”票据诈骗案,以及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检察研究》等刊物发表文章10余篇。作为主要作者参加撰写的《检察机关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务》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决策咨询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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