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树教授,1941年6月生,河北任丘人,我国著名法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中国现代商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经济法学科建立的开拓者与改革的倡导者。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后首任院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顾问,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法学研究》主编,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北京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1997年1月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中青年专家”称号。
王保树教授1964年8月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曾在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等单位从事经济政策研究工作。1979年1月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经济法研究,曾任张友渔先生秘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法学研究》主编,为法学研究所商法经济法学科发展以及全所其他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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