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增长趋同效应研究》:
尽管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禀赋以及初始经济发展状况同样会影响区域经济差异的现状,但是上述条件是客观存在或已沉淀的事实而无法改变,制度却可以通过强制性或诱致性的变迁而实现创新,从而促进经济增长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学术界一般认为将影响增长绩效的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及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又可以分为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及政治力量。经济制度为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提供了行为激励;政治力量由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政治权力组成。法律上的政治权力是由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衍生而来的权力;而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一样,决定了对主要行为者所施加的限制和产生的激励,只不过是其体现在政治领域中。从非正式制度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来看,非正式制度主要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来提升效率。制度在区域层面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对区域劳动力、资本、技术三大生产要素的结构性影响上,制度通过将其他生产要素有结构地组织起来,从而构成经济长期增长的根本动力。
新制度经济学将制度变迁方式分为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和需求诱致性的制度变迁(林毅夫,1994)。在分析强制性制度变迁时,把经济人的假设引入对国家行为的考察,但是由于将强制性制度变迁视为弥补诱致性制度变迁不足的需要,使得国家行为又具有了非经济人的特征。区域经济政策制定者将政府干预区域经济的方式选择,分为传统的自上而下区域发展理论和在批评这一理论基础上提出的自下而上的政府干预理论,即中央政府可能主要扮演非经济人的角色,而地方政府则扮演了经济人的角色。自上而下区域发展理论认为:由于外部需求和企业集群是发展的动力,因此基于企业集群会对其他区域产生“渗透效应”的原因,政府强制进行投资,以促使利益扩散到其他区域。但是这种单方向的政策供给,无法解释回流效应——资本流动与政府的规划意图常常相反的事实,于是基于不同区域条件差异(自然资源、价值观念、地方法规等)的区域自我发展和管理的自下而上的理论应运而生。自下而上的政府干预理论实际上是一种对区域经济自组织的认识,区域经济结构的差异是导致地方政府在一国制度环境下推动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区域经济结构的变迁,往往有更强烈的冲动去提供强制性的制度创新。效率主导的地方政府不仅会加剧区域冲突,还可能基于地方利益的最大化而与上一级政府进行制度博弈。随着层级的提高,交易成本加大;中央政府为协调区域发展的制度成本,最终将促成政府自身的组织变革和演进。
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政策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虮制
一方面,区域经济增长受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其中资本作为一种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资本形成和积累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因素(魏后凯,2006)。另一方面,经济增长理论以及跨国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都认为,各个国家经济增长率和收入水平差异很大程度上源于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差异(CaselliandGennaioli,2005;HsiehandKlenow,2010);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最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由研发投入或技术引进带来的微观生产技术的进步,二是改善资源配置(即生产要素由生产率低的企业、部门或地区流向生产率高的企业、部门或地区)带来的效率提高。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TFP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二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以及通过激励机制改变导致的微观效率提高。此外,人力资本的溢出效应、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城市化以及对外开放都对生产率的提高具有正的贡献(王小鲁等,2009)。上述两方面强调了投资、内生增长对缩小区域差距的重要性。这也正如哈维·阿姆斯特朗(2000)所言,长期持续存在的区域经济差距(如失业率和人均收入等方面)对国家经济的正常有效运行存在危害性,政府干预区域失业差距可以采用三种办法,即引导投资进入高失业区域、刺激高失业区域的内生增长、通过生态经济方面的基础设施公共投资来振兴失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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