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法是在2005年制定、2006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在此之前,日本公司法制度一直规定在日本商法典的第二编。2005年的日本公司法不仅是在形式上、同时在内容上也进行了诸多的调整,可以说是百年一次的重大法律修改。日本新的公司法强调以公司法现代化为目标,在新公司法中,将过去采用片假名文言文体的文字表述等改为平假名文言文口语体文字表述方法,使法律条文的阅读更为方便。同时,日本新公司法在内容上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其重点在于构建完善的特别股份制度、加强董事的权限、公司收购、合并等企业重组手段的多样化构建以及增加针对敌对收购的对策等方面。另外,日本新公司法还新引进了会计参与、持分公司等新的概念。
通过至今近九年的实施,日本新的公司法在实践中也积累了更深入的认知与众多的经验。本书立足于解释、说明日本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与理论,同时介绍了日本公司法制度在实践中的评价与著者的思考与研究。
我国目前正在积极地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基本法应当如何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商法领域最重要的课题。研究日本公司法百年一次的重大修改对于我国的公司法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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