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丛书2015:文化产业发展新常态 改革实践·案例研究·政策建议》:
德国高度重视文化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认为文化产业较少消耗自然资源,是一种高增长、高附加值的发展方式,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手段、经济持续发展的推动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德国虽是联邦制国家,文化教育事业属于各联邦州政府管辖,但联邦政府设立了文化国务部长,每年联邦政府预算中都有一笔数额可观的文化事业经费,为促进文化创意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德国政府于2007年设立了“电影促进基金”,联邦政府每年出资6000万欧元,对在德国制作并且成本超过100万欧元的故事片提供16%-20%的补贴;成立“音乐倡议”,每年出资约100万欧元培养人才、促进出口;举办多媒体创业竞赛、电脑游戏设计大奖等活动。由于创意产业在实际的发展进程中不断突破和超越传统意义上单一的文化层面,因此德国政府在实际操作中也跳出了初期主要依靠文化部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局限,由具有综合协调职能的经济部牵头负责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德国成立了联邦文化创意经济职能中心,该中心挂靠在德国经济合理化和创新中心(RKW),主要任务是搭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倾听德国各地文化创意企业、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的想法和建议,举办信息和经验交流会,介绍政府促进文化创新的措施,为文化创意人开展合作牵线搭桥。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具有规模小、个体经济成分大、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德国建立了全国性、跨部门的促进机构和协调机制,制定了支持中小创意企业发展的政策,在促进投融资与风险分担、知识产权保护与运作、培养年轻创意人才和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以便各级政府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能够规范并有效地落实国家发展创意产业的各项鼓励政策。德国对一般商品征收19%的增值税,但对图书、报纸、杂志只征收7%的增值税。为鼓励图书出口贸易,德国政府还对出口图书、期刊一律免征增值税。此外,德国图书价格约定制度也保护了中小出版社的利益,避免了无序竞争和市场垄断,使出版品种保持多样化。德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印刷补贴”基金,资助出版学术著作。
韩国文化产业在亚洲属后起之秀。韩国在遭遇亚洲金融危机后重新认识文化产业,并将其作为21世纪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积极进行培育。韩国政府1998年正式提出“文化立国”发展战略。金大中总统上任之后就宣布:21世纪韩国的立国之本,是高新技术和文化产业。随后韩国政府相继出台《国民政府的新文化政策》(1998年)、《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1999年)、《21世纪文化产业的设想》(2000年)、《文化韩国21世纪设想》(2001年)等,对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政府许多部门都在裁减人员,只有文化部门不减反增。韩国政府成立了专门主管文化产业的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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