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管理》:
3.2从赢利至上到共同发展的
企业社会责任思想渊源
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萌芽前的原始观念、理念,其起源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曾经说过,“在一个治理很好的社会中,……公民不能过着匠人或商人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毫无高尚可言,并且也有损于人格的完善。”可见,在古希腊时代,“商人比奴隶的地位高不了多少”,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商业伦理是强调社会精神,通过道德诉求压制商人的逐利行为。到了中世纪,基督教会更进一步,认为商人及商业价值观是反基督的、不值得依赖的,所以要求商人绝对诚实。文艺复兴以后,商人的社会地位和商人社会道德义务得到了共同提升。18世纪,工业革命极大地推动了西方世界的工商业发展,也改变了人们的商业价值观念。亚当·斯密的自由竞争理论为社会普遍信仰,经济活动被解读为基于“看不见的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适者生存”过程,对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成为商人及商业活动的最高准则。很显然,直到这时,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思想仍未出现。这种基于商人个体的社会道德要求,充其量可以视之为商人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原始观念、理念形态。但这些观念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尤其是工业革命时期,作为现代企业前身的厂商的广泛出现,使得人们对于社会责任主体的关注,逐渐脱离了对商人个体的强调,转为重视厂商这一类组织的组织行为,这也使得企业社会责任思想有了真正的萌芽。
研究者共识,现代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思想是在20世纪以后才开始形成的。20世纪初期,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人们对企业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有了新的认识。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使得企业社会责任有了明确的法定主体;企业规模的扩大,使得企业的社会影响力空前。企业凭借其掌握的广泛资源和强大实力,在致力于追求经济性赢利的同时,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比如对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掠夺性使用、大规模“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引起的环境污染、对企业雇员和消费者权益的漠视等。这些问题给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社会生态带来了伤害,也给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于是,环境保护运动、消费者权益运动、反血汗工厂运动蓬勃兴起,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各类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也开始觉醒,人们开始系统地审视企业经济性与社会性的平衡命题。一些有远见的学者与企业管理当局都日益清楚地认识到,新环境下的企业发展,不能再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使命了,企业必须肩负起对各类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全社会的责任。一个企业脱离了社会责任来谈发展、求发展,在现代社会是既不现实也不道德的,企业只有把整体性社会责任融人到自己的日常管理和战略发展中,成为“有道德价值判断”的社会公民,企业的持续成长发展才有可以依靠的内部依据和值得信赖的外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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