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小勇,男,1964年出生于湖南慈利县,教育学硕士,上海政法学院体育部教授、主任,体育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法学方向)硕士生导师,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ex sportiva研究》、主持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我国职业体育反垄断豁免制度研究》、主持上海市教委体育科研重点课题《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研究》等各级各类课题2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6部。
宋剑英,男,汉族,1964年6月生,黑龙江省哈尔滨人,祖籍山东桓台。上海政法学院体育部副主任,教授,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体育法研究会会员,上海市板球协会理事。主持黑龙江省重点科技攻关课题、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科学、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高等教育学会、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十一五”课题、哈尔滨市“十五”规划课题等多项课题。哈尔滨市级学科带头人,黑龙江省级骨干教师。主编和参编论著十余部,如《体育行政法新论》、《实用格斗技术》、《速度滑冰》等著作。在核心期刊发表20余篇论文。
杨蓓蕾,上海政法学院助理研究员,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学研究中心成员,华东政法大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法学。完成2012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决策咨询项目《上海体育经纪人制度的构建》;参加了2010年度上海市学校体育科研重点课题项目的工作。发表多篇体育法学学术论文,翻译《国际体育活动及全球体育法中的一般法律原则》等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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