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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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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德国观念论与惩罚的概念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3015981
  • 作      者:
    (德)梅尔著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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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西方传统  经典与解释”大型学术丛书子系——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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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原作者:
梅尔(Merle J.-C.)是图尔(the University of Tours)大学高级哲学研究员、萨尔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aarland)荣誉教授、图宾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Tübingen)讲师,也是享有国际盛誉的黑格尔研究专家。

中译者:
邱帅萍,法学博士,律师、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领域:刑罚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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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现代主义前期,学界普遍认为惩罚的根据是一般威慑。与之相反,康德则被认为是彻底的报应主义的代表。对康德以及随后的费希特和黑格尔而言,公正的惩罚尊重内在于罪犯身上的人性,并且不为外在目的服务:只有罪犯该当,才能发动惩罚。在这种追根溯源性的研究中,梅尔通过严密的文本分析揭示出,这些哲学家事实上并不赞成一种报应主义的甚至是综合主义的立场。相反,在他们的作品中,他所查证并逐渐呈现出来的观点是:赞成威慑和再社会化。梅尔也考察了尼采认为的道德栖身于报应被抛弃之处的观点。在该书最后一章中,鉴于当代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关注对危害人类罪的惩罚,他对报应主义立场发起了挑战,并为再社会化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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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缘起/ⅰ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出版说明/ⅰ
中译本说明/ⅰ
英 文 版 序/ⅰ
引 文 缩 写/ⅰ

绪论/

第Ⅰ部分  作为惩罚唯一根据的该当

第1章  两种康德式的权利概念/
1.1报应主义转向/
1.2两种康德式的权利概念/
1.3康德的权利概念源于《法权学说》中的道德原则/
1.4《法权学说》的自由主义解读/
1.5自由主义的权利概念/
1.6法律和道德的任务/

第2章  康德论惩罚的法律根据/
2.1将康德的刑罚理论解读为一种综合理论/
2.2作为惩罚根据的报应主义/
2.3报应概念和权利概念的模糊性/
2.4驱逐出共同体/
2.5规训式矫正/
2.6小结/

第3章  康德论惩罚的道德根据/
3.1在此涉及的是何种道德的均衡性?/
3.2至善以及罪与罚之间的必然关系/
3.3惩罚的价值与正当的惩罚/

第Ⅱ部分  作为矫正方式的惩罚

第4章  费希特的“赎罪契约”/
4.1从法律角度看报应主义缺乏根据/
4.2作为强制法权之特别类型的刑法/
4.3一般威慑并非刑法的真实根据/
4.4作为法定惩罚根据的特殊威慑和矫正/
4.5一般威慑真的是一种必要的惩罚根据吗?/

第5章  黑格尔的“犯罪之否定”/
5.1关于黑格尔的惩罚理论归类的争议/
5.2惩罚的双重根据/
5.3对报应主义解释的异议/
5.4重构黑格尔关于惩罚的法律根据/
5.5其他刑罚理论的整合/

第Ⅲ部分  报应主义的非人道性

第6章  尼采与不含良心谴责的惩罚/
6.1公共惩罚的谱系/
6.2尼采对正义的评价/
6.3罪责感出现在普通公民而不是犯人之中/
6.4尼采提出了一种惩罚理论吗?/

第7章  惩罚危害人类罪的目的是什么?/
7.1危害人类罪的特征/
7.2危害人类罪的一个替换性概念/
7.3我们的道德直觉界限/

结论/

参 考 文 献/
索    引/
译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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