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模块化的结构特征
李春田是国内最早系统性地介绍和推广模块化理论的学者,他将模块化定位于创新过程中探索出来的一条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并总结和归纳了模块化的六大基本特征(李春田,2008)。
(1)模块化是处理系统复杂性问题的有效方法,模块化的对象通常是复杂系统,并且该复杂系统的子系统(模块)往往也是一个复杂系统。
(2)模块本身的复杂性是与信息技术协同演进的,模块化的产生和兴起往往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
(3)模块化系统由事先的看得见的设计规则所设计和构思,该看得见的设计规则的构思是系统模块化过程的关键和核心,系统内各个独立模块都必须在遵循这一看得见的设计规则的前提下,才能自主地设计、独立地创新,以及“背对背”竞争。看得见的设计规则是确保系统稳定有效地发挥整体功效的基础,也是各个独立模块之间交互性行为的根据。
(4)模块内部的局部创新和模块系统的整体创新。各个独立模块内部的“隐性设计规则”是非常活跃的,它能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及时做出反应。在“背对背”的竞争过程中,各个独立模块可以自主设计、独立改进,从而形成模块内部的局部创新。与此同时,界定模块化系统的界面和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也会进化和发展,通过增加新模块或将独立改进的各模块再组合形成多样化的系统形态,从而达到系统动态优化的目的。由量变的积累到质变的发生,再加上模块操作符的六种操作模式,便是模块化系统长盛不衰的源泉。
(5)模块化系统是创造“选择价值”的系统。模块化系统的技术经济效益最主要地体现在它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价值,相对于整合型系统的单一产品来说,模块化系统可以形成多样化的产品形态,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增加顾客的选择权价值,这也是应对多样化需求和快速技术创新的有效方法。
(6)开放式的结构和分散化的决策。模块化本身就具有开放的内在特征,这是由其自身的结构设计以及标准化的界面规则决定的。这种开放式的模块化结构,使得原先的纵向一体化企业无须将生产某种产品的所有生产环节都内部化,它可以成为模块设计商或领导企业,将相关的生产与制造活动外包给模块制造商,从众多的模块制造商中自主地选购模块。而基于模块化专业分工的模块制造商将企业的资源集中于某一个或某一些模块的生产上,实现了模块生产的规模经济,所生产的模块质量好、成本低、性能佳。
(四)模块化的主要优势
西蒙早在1962年就曾指出,在应对环境不确定性时的相对稳定性是可分解系统的最主要优势之一。某单一模块在被更改、替换甚至销毁的情况下,模块化系统仍然可以有效地运转(Simen,1962)。Marshal等(1998)认为模块化是解决复杂性问题的结构性方法,其具有以下优势:可以快速并低成本地满足顾客多样化的需求;优化技术升级的路径,并促进新旧技术之间的兼容性;获得制造柔性。鲍德温和克拉克(2006)指出,模块化之后,一个新设计的各组成部分的价值就可以相互分离。各个模块的成功或失败、生存或消亡就全靠它自己了,它的价值不会押在系统的其他模块上。这样每个模块成为整个系统内的一个独立选择单元和潜在的价值创造点。
总结起来,模块化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势:(1)优化系统结构。张治栋和韩康(2006)指出模块化结构是一种开放的网络式结构,模块化结构实现了规模经济、差异经济与网络经济的兼容,而模块化结构中的金融选择机制能保证获得“最好”的价值模块和“最快”的创新效率。闫星宇(2006)认为模块化是经济系统在主导资源的推动下演变到信息时代的必然结果,模块化系统由于其对系统集成商和模块商独特的激励机制,以及独特的创新和风险化解机制,使得模块化在信息时代成为产业结构的新型发展模式。(2)实现替代经济。模块化能提高新旧模块之间的兼容性,可以将新模块有效地整合进系统中,从而模块化系统中的技术改进可以通过某些模块的替代、其他模块的保留来实现。模块的可再使用性使得现有的知识和能力得以重新利用、重复使用的部件无须开发新的检测程序、与重复使用的部件相关的资本设备与生产流程亦无须更新,而模块的可升级性使得系统的技术进步可以通过某些模块的替代、其他模块的保留来实现。如果系统不具备可升级性,则系统功能的改进需要整个系统的全新变革和重新设计,这一过程必然带来现有知识和能力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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