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化明而万姓宁
对立鼎峙,雌雄所争。
老子尝道,“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对立之中,矛与盾相生相克,活脱脱一对冤家。只是这对冤家,并不总是像小孩子过家家时那样常常欢喜。很多时候,却是始乱终弃,甚至有人要付出莫名代价。
去年某月某日上午,黄某与25名村民来到某地镇政府“咨询”相关事宜。临近中午,一众人行至该镇政府食堂就餐。不想,便是这每人不过7元的午饭给黄某带来牢狱之灾。一周后,镇派出所通知黄某前往并旋即送至县公安局。在那里,黄某被出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其“带头将政府食堂饭抢光,导致政府工作人员没有饭菜,严重影响了镇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云云。于是乎,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黄某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
处罚决定书看似言之凿凿,却让人目瞪口呆地无言以对。其背后,却是威杀气扑面而来。一如清代李渔哀叹,“呵风叱雨,何等威风”!只是威风之余,这样的缘由却让人跌破了眼镜。
一纸荒唐言,满是辛酸泪。
然而,这竞还不是最荒谬的,更不可思议的仍在继续发酵。在知悉黄某请求法院撤销这项行政处罚决定后,派出所称“如要对簿公堂,我们会积极应诉”。
张口拘留,闭口应诉。只是直觉之下,不禁又是一阵冷汗,继而头皮发麻。
过不几天,派出所又出来“辟谣”,黄某之所以被拘留却是因其非法上访。对民众诉求的表达,亚当·斯密(AdamSmith)主张,“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即便是上访,只要纳税人以正当方式合法表达诉求,公权力机关断无权力动辄以拘留相威胁,更不能私设名目肆意妄为。因噎废食,原本只应在愚人节出现的冷笑话,却又一次被现实撕破了盖头。只是类似的可怜解释,却不免引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质疑。
闹剧的出炉,与其说是这些公权力机关处理民众诉求时的束手无策,不如说是他们对法治的蒙昧不屑。一如何飞鹏叹息的,“衡诸中国历史,法治精神从未真正融入政治传统,更遑论社会伦理和国民教育”。官民对立的不对称性,突出表现在前者掌控着强有力的公权力,而后者则往往处于被处置的被动局面。林语堂感慨万千,“盖民权与官势,暗中成为正面冲突。百姓多享一种权利,则官僚剥夺一种自由。”公权力毫无规制地随心所欲,实则在一定程度上将民众推到了死角,陡然增加官民对立的不确定性,埋下日后冲突的导火线。公权力设立及存在的法理前提便是竭诚为民众服务,倘若失去了这个前提,其存在的必要性也要打个不小的问号了。
有时麻木的不仅仅是公权力机关,如今官民冲突与对立愈演愈烈,君不见网络中一些对因公负伤官员的冷嘲热讽,甚至还有对因执行公务不幸牺牲官员的幸灾乐祸?
何以至此?
民国初造,民智初开。民权之伸张一如打开闸门的洪水,却是一泻千里,势不可挡。“昔之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日欲甚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民众的教育程度百尺竿头不断提升。百年后,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至4.08%,具有初中、高中及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显著提升。水涨船高之余,民众对公权力执法有了更高期待,而忍耐心却如流沙般一点点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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