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立法权限划分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立法权限划分的概念及立法权限划分的意义
第二节立法权限划分的类别
第三节我国立法权限划分应考虑的因素及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规定及运行状况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规定及运行状况
第二节1954年《宪法》到1979年《地方组织法》前地方立法权限的规定
第三节1979年《地方组织法》到2000年《立法法》之前地方立法权限的规定
第四节2000年《立法法》的规定及运行的情况
第五节地方立法运行情况的分析
第三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作用有待加强的分析
第一节地方性法规立法的民主性有待加强
第二节地方性法规立法的科学性有待加强
第四章导致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有待加强的原因分析
第一节法律对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没有明确划分
第二节地方人大常委会有立法的便利条件
第三节地方人大对其常委会立法监督的法律规定有待落实或完善
第四节不重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立法
第五章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划分的建议
第一节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划分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完善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机构设置
第三节加强对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权行使的监督
第四节强化对代表大会履职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代表立法能力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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