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联法学文库:美国国会行动的逻辑》:
如果某项议题对于大多数不关心的公民来说是显著的或者潜在显著的,那么议员进而必须考虑煽动者或者未来挑战者最终可能使得他们的选民转而反对他们的可能性。我们知道,根据《上海三联法学文库:美国国会行动的逻辑》第二章,一项计划对公民来说将变得显著起来的可能性,取决于其成本和收益的规模以及发生时间、其与受到同样影响的其他人之间的亲近性、以及是否有富有才干的煽动者。与会产生小规模的、分散的、后阶段结果的那些计划相比,会产生巨大的、集中的、前阶段成本的计划更容易对不关心的公民来说变得显著起来。潜在显著性本身不能确保议员将注意到公民的潜在偏好。第二项要求就是国会必须有这样的领袖,他们将创造时机使得议员必须站出来并且表态要么支持要么反对某项特定计划。没有这些时机,向后看投票的期望就会落空,而且因此激励议员去预测公民的潜在政策偏好的动力也会消失殆尽。
这两个条件是不关心的公众获胜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在1974年,议员本可以继续支持食糖政策,如果他们相对一致地倾向于如此行动;他们必须做的只是运用程序来伪装他们自己的个人作用并且摧毁可追溯性链条。联盟领袖和反对派领袖的相关才干也很重要。那些支持食糖生产商利益的领袖最终挫败了他们的对手并且重新确立了一项限制性食糖政策。他们通过如下方式做到了这一点,即在反对派领袖没有发言权的两院联席会议上做一番艰苦的工作,以及让议员就接受某项包含食糖价格补贴的综合性农业法案或者否决整个方案包作出最后决断。他们不仅设法“摧毁”食糖价格与议员个人行为之间的任何可追溯性链条,他们也通过将他们的“手艺”植入国会两院联席会议报告而使得反对派领袖很难对他们的程序表示异议。
一组相似的条件会迫使议员为关心的公众的利益效劳。只有(1)某项议题既对那些关心的公民来说很重要,又对大多数不关心的公民来说并非是潜在显著的,以及(2)国会有富有才干的领袖,他们会通过引入必要的修正案、在适当时机要求进行唱名表决,以及做一切程序上必要之事宜以让关心的公众使得议员对他们的行为负责,议员才会有选举压力来为关心的公民效劳。
当这两个条件都具备时,有关国会为关心的公众效劳的例子大量存在。在1980年,软饮装瓶企业获得了一项反托拉斯豁免,使得他们在特定地区享有独占性特权,从而消除来自其他相似软饮供应商的任何竞争。他们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做到这一点的,即迫使议员站出来并且就某项法案表态,而该法案对地方装瓶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消费者来说甚至不是潜在显著的。众议院和参议院议员压倒性地支持装瓶企业(以377票对34票和89票对3票)。在1982年,二手车经销商通过迫使在众议院和参议院进行唱名表决而获得一项不受联邦商务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管制的豁免。大多数议员支持二手车经销商,这些经销商既关心国会行动也关心巨大的财政贡献者,但他们不支持二手车买主,这些买主并不知晓正在发生什么,并且他们也很难被具有此等间接效果的议题所唤醒。众议院和参议院支持汽车经销商(以286票对133票和69票对22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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