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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公证证明标准与责任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260098
  • 作      者:
    蒋轲著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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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公证证明标准与责任》:公证是一种司法证明制度,公证书是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和公信力的法律文书。
  公证证明的标准是什么,高度如何确定?公证机构和公证员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有多大?作者根据其公证一线工作感受提出了观点。
  由于公证制度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公证办理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利于公证书严谨办理的消极因素,因此,公证书正确率的维护需要法律规定明确的、强制性的证明标准给予制度上的支持。
  倘若法定的公证证明标准不能获得满足,必然会为公证责任的产生埋下隐患,从而使公证书成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间接甚至直接因素。
  由于公证职能的独立行使常常受到来自程序外力量的干扰,使得公证过错的构成、公证责任的承担处于较法律规定复杂化的状态。
  另外,受公证执业环境中不利因素的影响,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实际承担的法律责任超过了法定过错责任,与其他行业的责任相比更加沉重。这种现状不利于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公证职能的正常发挥,有待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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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蒋轲,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硕士学位,同年进入青岛市四方公证处从事公证工作。主要学术成果:论文《公证,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公证法与继承法的冲突与协调》《"区分时代"的临近与公证行业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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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公证是一种司法证明制度,公证书是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和公信力的法律文书。这是公证法律责任产生的根源,这也是曾经给公证行业的社会信誉带来严重损害的"西安宝马" "撬门公证""活人被证成死人"等公证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公证证明标准与责任》分为上下两编,第一编为公证民事责任,第二编为公证证明标准。上编分析了公证过错的构成与公证责任的承担。下编以公证证明和诉讼证明的比较为研究手段,兼用制度检讨、观点商榷、案例解析等方法,以继承公证的办理为主,对公证证据的审核与采信、公证证明标准的定位及实现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实务操作建议和改进措施。
  《公证证明标准与责任》无论对公证法理论研究,还是公证实务,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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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编 公证证明标准
——以继承公证事项的“真实”为主
第一章 公证证明标准概述
第一节 确立公证证明标准的意义
一、 证明标准的概念
二、 证明标准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三、 公证证明标准的有关问题
第二节 公证证明标准构成因素分析
一、 公证证明的真实、合法原则简述
二、 “真实”概念的分野
三、 公证证明中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第三节 “真实”在公证证明标准中的失重
一、 客观真实目标的永恒性
二、 客观真实在部分事实证明中的迷失
三、 法律真实的层次与底限要求
第二章 利害关系人保护的“短板”
——公证非对抗办理模式
第一节 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保护说起
一、 一次亲身经历引起的思索
二、 “严格办证”何以艰难的拷问
三、 非对抗实质:公证办理的“前纠纷”“前对抗”阶段
四、 公证员的角色错位:潜在利害关系人的“兼职利益代言人”
第二节 公证非对抗办理模式的缺陷
一、 质证在事实认定中的作用
二、 公证员审核能否代替对方当事人质证的商榷
第三节 非对抗模式对公证办理程序的消极影响
一、 非对抗办理模式的先天不足:公证程序的失衡
二、 非对抗办理模式的后果:公证程序的“软化”
第四节 非对抗办理模式的公证对策
一、 公证程序的价值追求与应然状态
二、 效率与公正的价值博弈
三、 建立证明标准与程序严谨的良性互动关系
第三章 影响公证证明标准的制度内因素
第一节 公证证明主体特点的影响
一、 公证机构作为证明主体的特点
二、 公证员可采纳证据的特点与自由裁量权范围
第二节 公证职能行使有关问题的影响
一、 削减客观、助长恣意的“一人办理原则”
二、 助长“照顾”乃至舞弊的“回避虚无状态”
三、 中立性和独立性维护的艰难
四、 公证证据的收集与核查
第三节 公证效力实体性特点的影响
一、 公证证据效力及公信力的“硬”与“脆”问题
二、 公证公信力面临的危机与挑战
第四节 公证效力程序性特点的影响
一、 公证书生效阶段的特点
二、 错误公证书效力存续阶段的事实与心理特点
三、 错误公证书效力“叫停”阶段的特点
第四章 影响公证证明标准的制度外因素
第一节 公证制度价值“正说”与误读之反差的影响
一、 公证制度的应然社会价值
二、 公证被误读的原因
三、 公证被误读的表现
四、 公证被社会误读的后果和危害
第二节 经济学理论对公证制度的某些启示
一、 当事人的利益关注行为与行为经济学的联系
二、 “损失厌恶理论”与公证证明标准的高度选择
三、 公证证明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第五章 公证证明标准的定位
第一节 公证证明标准高度选择的商榷
一、 公证证明标准“严与宽”的观念博弈
二、 公证对诉讼证明标准的借鉴设想
第二节 诉讼证明标准对公证的参照意义
一、 诉讼证明标准概述
二、 “盖然性”标准简介
第三节 公证证明标准的高度设置
一、 “优势证据”证明标准探讨
二、 不同层次证明标准的设定
三、 公证员心证只须达到优势证据标准的事实
四、 公证证明对象的证明标准
第六章 公证证明标准实现的制度建设路径
第一节 证据裁判主义下的认证原则
一、 公证认证的概念和特点
二、 诉讼法中的证据裁判主义理论简介
三、 公证证明中的证据认定
第二节 心证的“自由”与“限制”
一、 证据证明力自由评价原则的确立
二、 自由心证原则与法定证据制度的比较
第三节 公证证明中的证据规则
一、 证据规则诸问题概述
二、 英美法系诉讼证据规则的公证借鉴
第七章 部分公证证据的变异
第一节 某些公证证据关联性的“人造”化问题
一、 某些证据关联性问题的实质
二、 “人造”证据的产生及原因分析
三、 某些“人造”证据的不合法取得
四、 “人造”证据的真实性问题
第二节 继承公证中的“补强印证法”
一、 举证不能引发的证据组合及补强规则之运用
二、 “补强印证法”在公证办理中的滥用
三、 “补强印证法”之滥用对法律真实的危害
第三节 公证证据变异的应对思考
一、 对证据“质”和“量”的理解
二、 公证证据的确实、充分问题
第八章 公证证明标准实现的证据采信路径
第一节 合理怀疑的排除与内心确信的取得
一、 从怀疑到确信
二、 公证证明中的重点怀疑对象:争议事实
三、 公证员合理怀疑的排除方式:证据审核
第二节 公证证明中的书面证据材料
一、 文档类书证与证明信的性质差异
二、 文档类书证与证明信的效力差别
第三节 公证证明中的证人证言
一、 证人证言的理论与实践境况概述
二、 证人证言的信息来源问题
三、 证人的作证能力问题
四、 证言的主观性与证人的作证心态
第四节 部分证据形式要件的法定化
一、 内心确信的主客观属性
二、 法定证据制度在公证证明中适当运用的必要性
三、 确立“公证证据形式要件”制度的设想
衔接语:从“虚重视、软程序”中看公证责任
下编 公证证明的民事责任
第九章 公证民事责任的性质
第一节 “侵权说”与“违约说”之争
一、 侵权责任说
二、 因公证办理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性质分析:违约责任说
第二节 确立公证违约责任所涉及的情况和实际意义
一、 公证机构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二、 不同法律责任对公证业务办理的影响
第三节 公证侵权责任的性质
一、 公证机构为公证员办证行为承担的雇主责任
二、 公证机构为错误公证书承担的产品责任
三、 公证机构因违反法律安全保障义务所承担的不作为责任
第十章 公证民事责任中的过错要件
第一节 公证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 民法上的归责原则简介
二、 公证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节 公证书错误状态下的公证过错
一、 公证书正误在过错认定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 公证书有无错误的真实性认定
三、 公证书有无错误的合法性认定
第三节 公证员办证行为中的过错
一、 公证员对证明行为通常规则的违反
二、 公证办理注意义务的“质”“量”要求
三、 公证员注意义务“质”“量”合格的标准:专家水准的要求
第十一章 公证过错责任的特点
第一节 公证过错责任性质上的特点
一、 公证过错责任的“文义性”特点
二、 公证过错责任存续期间的“超长、普遍”特点
三、 公证过错责任的“具体责任人永远明朗性”和“责任绝无推诿性”特点
四、 公证过错“归责容易免责难”的特点
五、 公证过错责任诸特点对办证的要求
第二节 公证机构有无过错的举证和抗辩
一、 公证书错误与公证过错在举证主体上的差别
二、 公证机构自证无过错的方式
三、 公证无过错的抗辩
第三节 公证过错责任的落实问题
一、 权威且可操作性证据规则的缺位
二、 公证效力的“社会性误解”
第四节 外来因素对公证过错的影响
一、 侵权法“第三人过错”理论在公证责任承担中的适用
二、 “第三人过错”理论在当事人弄虚作假时的应用
三、 “第三人过错”理论在程序外干预时的应用
四、 非法干预下公证的过错与责任
第十二章 公证责任的追究
第一节 公证当事人对公证责任的追究
一、 公证错误与当事人的注意义务
二、 恶意当事人索赔权的丧失
三、 意思表示状况与公证书的正误
第二节 普通利害关系人对公证责任的追究
一、 错误公证和参与办理公证者的关系
二、 错误公证与公证相对人的关系
第三节 潜在利害关系人对公证责任的追究
一、 潜在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害的根源
二、 潜在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害的特点
三、 错误公证书对潜在利害关系人利益的直接侵害
第四节 改制后所发生公证赔偿责任的追究程序问题
一、 《方案》规定的“区分适用”问题
二、 公证争议处理的“去行政化”立法方向
三、 《公证法》第43条的适用问题
第十三章 公证责任的承担
第一节 通常情况下的公证责任承担主体
一、 我国应采何种公证责任承担模式的商榷
二、 公证机构对民事责任的独立承担
三、 公证责任承担中的“两罚制”
第二节 影响公证责任承担的特殊因素:程序外力量对公证职能独立
行使的干预
一、 公证职能独立行使的实然状态
二、 公证责任承担的特点
三、 公证办理的不受干预性和实际所受干预
四、 揭开公证职能独立行使的面纱:非法干预下公证责任自负的商榷
五、 非法干预者承担责任的必要性:干预对自由心证的干扰
第三节 外来干预情形下公证责任的承担
一、 “揭开法人面纱”理论在公证责任承担中的应用
二、 共同侵权理论在公证责任承担中的应用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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