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种型CSA
这一模式也是由生产者发起,最常应用于种植作物如蔬菜、稻谷。其运作方式是:农场将可用于作物种植的土地划分为面积相等的土地份额;消费者通过支付预付费,根据自己的需求向农场认购合适的土地份额,从而获得该土地份额上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或一个产季)的全部产出。根据消费者参与耕种的程度,认种型C2SA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主劳动份额类型,即消费者自己做耕种决策,并承担全部种植任务,而农场提供所有的生产资料和种植技术服务;第二类是托管劳动份额类型,即消费者自己做耕种决策,自己播种,但委托农场进行日常管理;第三类是家庭菜园类型,即消费者自己做耕种决策,由农场承担所有种植和管理任务。显然,相较于预订型CSA,认种型CSA的消费者参与程度更高。在风险共担方面,由于消费者提前预付了土地份额的费用,且不论收获好与坏,消费者都从自己认购的土地份额上收获全部产出,因此,认种型CSA很好地体现了风险共担原则。
认种型csA与国外的“股东模式”既有相似之处,也有本质的区别。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体现了消费者对农事活动的参与和生产风险的共担。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认种型csA让消费者自己或参与耕种,是出于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农耕和休闲娱乐的目的,倾向于一种商业运作的安排,而“股东模式”强调消费者对农事活动的参与,更多的是体现对生产者的一种“关爱伦理”;第二,认种型C2SA是完全由消费者自己做耕种决策,而“股东模式”通常是由生产者做耕种决策,或者由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同做决策。目前,完全采用认种型CSA模式的只有少数几家农场,如长沙沃野农场、北京心安农场等。
3.预订和认种融合型csA
实践中,也有一些CSA的农场把认种和预订两种模式结合起来,例如,北京市小毛驴市民农园、福州的故乡农园农场等。汶一模式也是由生产者发起的,农场既提供预订份额,也提供劳动份额。因此,该模式有两种类型的消费者:一种是购买预订份额的消费者,他们较少参与农场的事务,只分担了生产者的市场风险;另一种是购买劳动份额的消费者,他们的参与程度较高,且与生产者共担市场和生产风险。
4.共同购买型cSA
这一模式是由消费者发起的,其运作方式是:消费者共同组成一个小组,由消费者小组直接联系生产者并与其签订协议,双方提前约定好农产品的价格和生产产量;消费者支付预付款,而生产者提供新鲜安全的当季农产品作为回报。与预订型(2SA相似,这种模式的消费者很少参与农场的工作,也仅与生产者共担市场风险。实践中,共同购买型csA多是以非正式的消费者小组(如“妈妈团”)形式呈现。
5.众筹型CSA
目前,广东惠州四季分享农场是国内唯一一家采用这一模式的农场。该农场是由一个有机农业专业人士张和平发起的,他首先提出一个创办农场的项目计划,以每股5万元向社会公众招募120个投资者,并承诺给投资者供应5年的健康蔬菜作为回报。募集到的6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农场创办的启动资金,农场经营管理则由张和平负责。农场同时通过预订型C:A的方式,向外招募普通会员,以维持农场日常运营的开销。与上述几种模式不同的是,众筹型csA具有一个特殊的消费者群体,他们既是农场的所有者,但也是农场的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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