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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疑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58793
  • 作      者:
    王峰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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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峰,山东金乡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注册拍卖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博士,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民商法领域的科研与实务工作。在《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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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疑》是对2014年12月份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专业问题的专业解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疑》以问答的方式来明确条例中的专业问题,便于读者理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疑》是理解该条例的非常不错的普法读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疑》告诉百姓不动产登记该怎么办,需要哪些材料,要走哪些流程,可以指导大众对自己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实用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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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是2014年重大的法治事件之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关乎每一个寻常百姓的切身利益。这本书能够帮助百姓了解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江平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部门关系、整合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强化政府责任,以确保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本书可以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有益的参考。
  ——应松年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本书告诉百姓不动产登记该怎么办,需要哪些材料,要走哪些流程,可以指导大众对自己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实用性较强。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贯彻依法治国,对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具有重大意义。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法律释疑、提出实施指南,对管理部门和实际工作及公民个人都有很大帮助和实用价值。
  ——曹树培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特邀专家、研究员
  
  ★不动产登记是较为复杂和专业的专门性工作,需要登记人员具有较为综合的素养。本书可以指导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完善登记流程、提高登记质量、减少登记错误,以提高登记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傅鸣珂 中国矿业联合会高级资政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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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疑》:
  
  36.不动产登记程序应当遵循哪些原则,以确保程序正义?
  在不动产登记程序中应当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即应当坚持程序正义。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程序的价值取向反映的是登记程序是否具有正当性。为确保不动产登记程序的正当性,在登记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程序中立性
  中立性是程序的基础,它是指不动产登记机关在登记过程中应在参与者各方之间保持一种超然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和地位。无偏私原则是程序中立性这一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要求在不动产登记程序中的具体体现。程序的无偏私是指由中立的裁判者主持程序并做出最终的决定。“裁判者对于程序活动的结果具有某种利益的情形,往往使人们很难相信他们能够公正地主持程序的进行和做出裁决,即便他们事实上做出了‘大公无私’或‘大义灭亲’的裁决,也无法完全消除人们对结果公正性的怀疑,因为人们往往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或许主要是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正义不仅仅应当确实存在,而且应当使人们有理由相信它的存在。”我国是较为典型的熟人社会、关系社会,遇到问题的第一反应就是找熟人、找关系。在这种社会环境之下,不动产登记官在登记程序中保持中立至关重要。哪怕申请人没有任何的熟人和关系,只要申请资料符合相关规定,就应当给予不动产登记,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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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不动产包括哪些东西?
2.要不动产登记有什么用?
3.为什么我国现在要搞不动产统一登记?
4.哪些权利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
5.哪些权利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
6.《暂行条例》规定哪些权利可以办理登记?
7.不动产登记有何实际作用?
8.不动产登记应遵循哪些原则?
9.统一不动产登记的管理和办理机构是谁?
10.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怎样办理登记?
11.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如何进行登记?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12.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
13.不动产登记簿有哪些特征?
14.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事项与权利证书或证明相左时以谁为准?
15.为什么我国应当建立房地合一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
16.什么是不动产单元?
17.被记载于登记簿上的不动产应符合什么要求?
18.我国不动产单元现状如何?
19.什么是宗地?
20.什么是宗海?
21.不动产登记簿应记载哪些内容?
22.不动产登记簿一定要纸质的吗?
23.如何保证不动产登记簿的完整性?
24.为什么说不动产登记官是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应当普遍采取的制度?
25.为什么说建立不动产登记官制度是提高我国不动产登记水平的重要环节?
26.不动产登记簿应如何保存?
27.何种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簿可以重建?
28.为什么按件收费应当成为不动产登记收费的一项基本原则?
29.现行的不动产登记费是何标准?
30.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如何收取?
31.交易手续费如何收取?
32.不动产测绘费如何收取?
33.如何借鉴海外的不动产登记收费经验?
34.为什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应全国统一?

第三章 登记程序
35.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36.不动产登记程序应当遵循哪些原则,以确保程序正义?
37.不动产登记的申请类型有哪些?”
38.哪些人可以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39.不动产登记申请是否可以撤回?
38.不动产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41.自然人应提交哪些身份证明文件?
……

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附录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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