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法》修改咨询顾问、中国能源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参与《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农业基本法》、《畜牧法》等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立法工作。 出版专著《中国矿业立法研究》、《中国土地立法研究》、《中国物权法要义与案例释解》、《物权法典型案例疏议》等近四十部。发表论文《典权在农村采矿用地复垦中的积极价值》、《确立矿业物权理念,构建和谐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从历史的脉搏看(矿产资源法)的修改方向》、《矿业权的私权法律属性》、《建立与物权法相适应的矿业权法律制度》等九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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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部门关系、整合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强化政府责任,以确保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本书可以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有益的参考。
——应松年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本书告诉百姓不动产登记该怎么办,需要哪些材料,要走哪些流程,可以指导大众对自己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实用性较强。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贯彻依法治国,对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具有重大意义。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法律释疑、提出实施指南,对管理部门和实际工作及公民个人都有很大帮助和实用价值。
——曹树培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特邀专家、研究员
★不动产登记是较为复杂和专业的专门性工作,需要登记人员具有较为综合的素养。本书可以指导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完善登记流程、提高登记质量、减少登记错误,以提高登记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傅鸣珂 中国矿业联合会高级资政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