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兀代及元代以前刻印或抄写的图书。
(2)明代刻印、抄写的图书(版本模糊,流传较多者不在内)。
(3)清代乾隆及乾隆年以前流传较少的印本、抄本。
(4)太平天国及历代农民革命政权所印行的图书。
(5)辛亥革命前在学术研究上有独到见解或有学派特点,或集众说较有系统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
(6)辛亥革命前反映某一时期、某一领域或某一事件资料方面的稿本及较少见的刻本、抄本。
(7)辛亥革命前的有名人学者批校、题跋或抄录前人批校而有参考价值的印、抄本。
(8)在印刷上能反映我国印刷技术发展,代表一定时期印刷水平的各种活字本、套印本,或有较精版画的刻本。
(9)明代印谱,清代集古印谱,名家篆刻的钤印本(有特色或有亲笔题记的)。
善本具有“三性”,即书籍应具备较高的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
图书作为标志文明的重要的牌记,与中国古老的文明社会一起发展着。从壁石、钟鼎、竹简、尺牍、缣帛到纸张,无一不向社会传播文明,传递知识。但久经改朝换代、天灾人祸,能保留下的古书少之又少。所以,古书收藏爱好者认清古籍中孤本、善本、珍本的界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孤本的概念比较清晰。凡国内藏书只此一部的,未见各家收藏、著录的,一概称为国内孤本。
珍本与善本的界定,历来的版本鉴定学者意见一直各不相同。宋效先先生曾在1987年发表论文指出:“珍本是比较稀见或比较珍贵之本,善本是凡内容有用,流传稀少,校刻精良,具有文物、学术或艺术价值之本。”而李致忠先生则认为:在西方人的观念里和词汇中,“善本”就是珍贵的、值钱的、罕见的传本,这实际上是把“善本”标准提高到了“珍本”的层次了。时代久远、传世孤罕的书籍,自然珍贵。即使是有明显的文字讹脱,也被视为珍贵版本,这在古今中外都有实例可举。本来“珍”并不等于“善”,罕见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好的,可是谁也不会把珍贵的东西视若无物。这就在实际上把“珍”、“善”合为一流了。
“雪夜闭门读禁书”乃封建时代一些士大夫所谓的“赏心乐事”之一。禁书有多种,主要有因“诲淫”之罪而遭禁的和因政治原因而遭禁的两种。
华夏典籍浩瀚广博,藏书文化亦渊远流长。尽数历代藏家,几无一人不好藏禁、无一人不奉禁书为奇瑰。历朝历代为王者,往往藏于内而禁于外;为臣者,往往求于民而藏于宅;为学者,往往搜于孤秘封于楼阁。如是焚钞禁刊,愈久弥珍。
禁书者,禁毁之书、禁绝之书、焚禁之书是也。纵观历代禁书,执政者皆以‘下朝纲’为绳,合之则刊,逾之则禁。故各朝自有其禁,历代各有其毁。据史记载,中国禁书首起战国,始作俑者即为商鞅。“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然,儒士伏生仍于墙壁间藏有《尚书》。汉代有“挟书律”,但藏书家仍私借官书抄录,不异丢官罢爵。至南宋书坊,始以刻本之小者为巾箱本。巾箱或为士子怀挟之用,或为好之者雪夜玩赏。故嘉定问,遂有奏请禁毁巾箱者。此后,藏家皆视小板巾箱为贵。明代藏家以汲古阁主毛晋为最,其首访禁书,搜求秘籍,为后世藏家艳羡不已。清代乾隆朝,皇帝以编修《四库全书》为名向民间广求善本,所收之书均由其亲自过目,或定为全毁,或定为抽禁者,共计2855种。
我国古代统治者历来奉行文化垄断政策,以维系道德、清净风化为由,冠以“诲淫诲盗”的罪名,对那些“难人大雅”的异编、邪论和淫词小说一律予以禁毁。然“食、色,性也”,正所谓“情难禁,欲难毁”每次焚书坑儒,都会有人冒灭顶之灾挟书犯禁。这些“人间奇品”随即转入地下,或手抄,或私刻,袖手暗递,秘相传阅。明、清之际,此风犹盛。这些私藏于民间的地下出版物是焚书炉上的“超脱之书”,是禁书库里的“漏网之书”。藏者冒杀头充军之险或壁藏,或窑藏,或梁藏,护惜如金。主人视为爱物,甚至视为生命,轻易绝不示予他人。世人多是只闻其名,难窥其庐山真貌。
三千年之封杀焚毁,三千年之风雨沧桑,禁书与二十五朝历史相伴,禁书与二十五朝文化同行。历代禁书如今或属皇宫秘档,或属馆所孤本,或属私家秘藏,皆有所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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