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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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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美税制比较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2944399
  • 作      者:
    王晓玲著
  • 出 版 社 :
    立信会计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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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中美税制比较》是按国内读者熟悉的体例著述的,基本上是按照中国税制的列示惯例描述美国的税制,即以税制要素作为写作主线,简要介绍中国税制设计之后,以同样的思路介绍美国税制设计,再根据每一项税制要素进行比较与差异分析,最后仍是不能免俗的借鉴与启示。对每一税制要素都进行比较的做法国内目前较少,但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简单清晰、易于对照、分析细致、方便阅读,尤其是便于中国读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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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晓玲,1978年11月生,籍贯江苏,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1部,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主持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课题项目1项;2009—2012年参加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世界税收发展报告》编写;2011—2012年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富勒顿分校做访问学者;主持的《税务》(Taxation)课程获2011年上海市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立项。2014年入选全国第二批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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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美税制比较》立足于中国和美国税法体系,依据税法内容及税制要素的线索,对中美两国主要税种进行介绍、比较分析,探析背后的原因以及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主要内容涉及中美税法体系及税收管理体制简介、中美货物与劳务税税制比较、中美特别消费税税制比较、中美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中美企业所得税税制比较、中美社会保障费(税)比较、中美财产税税制比较、中美税收征收管理比较。
  《中美税制比较》适合财税专业师生及实务工作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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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美税制比较》:
  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陆海军、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宪法未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由州政府保留。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
  美国51个州之下还有8万多个地方政府,如郡(县)、市(镇、村)等,即美国政府由联邦、州、县、市四级构成,但各“级”政府只是事权范围、管辖地域的不同,而没有“上下级”关系,其各自的权力都是通过宪法等法律规定的,各“级”政府只需向本辖区的选民负责,而无需向“上级”政府负责。
  美国实行的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的平衡。在联邦一级,行政部门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立法权属于参、众两院组成的国会;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劾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以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为由宣布无效。各州和联邦一样,拥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尽管具体权限的分配有差异,但大体上其权力结构和框架是一致的。
  美国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美国参议院和美国众议院联合组成。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2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此外,国会可通过不需要总统签署的决议案,它们无法律作用。国会对总统、副总统及官员有弹劾权,提出弹劾之权属于众议院,审判弹劾之权属于参议院。美国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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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中美税法体系及税收管理体制简介 
第一节 中国税法体系及税收管理体制简介 
一、中国政治经济体制的特点 
二、中国税法体系和税收立法程序 
三、中国税收管理体制 
第二节 美国税法体系及税收管理体制简介 
一、美国政治经济体制的特点 
二、美国税法体系和税收立法程序 
三、美国税收管理体制 
 
第二章 中美货物与劳务税税制比较 
第一节 中国货物与劳务税税制的沿革 
第二节 中国增值税税制设计 
一、中国增值税及其征税范围 
二、增值税纳税人及其划分 
三、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五、增值税法定免税项目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第三节 美国销售税税制设计 
一、销售税起源及特点 
二、销售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三、销售税税率及计税方法 
四、美国各州销售税免税规定 
第四节 美国没有开征增值税的原因 
一、增值税类型及其优势 
二、美国国内关于引进增值税的提议 
三、美国未引进增值税的原因 
 
第三章 中美特别消费税税制比较 
第一节 中国消费税税制设计 
一、消费税税目的规定 
二、消费税税率的规定 
三、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第二节 美国消费税税制设计 
一、消费税税目的规定 
二、消费税税率的规定 
三、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第三节 中美消费税税制比较与差异分析 
一、税目设计的比较与差异分析 
二、计税方法及税率设计的比较与差异分析 
三、税款征管及收入去向的比较与差异分析 
第四节 美国消费税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完善消费税立法 
二、适度调整消费税的课税范围以达到消费税政策目标 
三、重新设计消费税计税方式和税率形式 
四、建立消费税专款专用制度 
 
第四章 中美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 
第一节 中国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 
一、纳税人认定及纳税义务 
二、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及所得项目划分 
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适用税率 
五、税收优惠 
六、征收管理 
第二节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 
一、纳税人认定、纳税义务及申报身份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及调整后毛所得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五种纳税身份适用的税率表 
五、税收抵免和应付税款的确定 
六、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第三节 中美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比较与差异分析 
二、应税所得项目的比较与差异分析 
三、课税模式及应纳税所得额的比较与差异分析 
四、中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比较与差异分析 
五、税收抵免体现政策倾向,同时进一步降低纳税人负担 
六、申报缴纳及征管的比较与差异分析 
第四节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实行分类与综合结合的所得税制 
二、引入“家庭”征税单位 
三、优化税率结构 
四、完善费用扣除制度 
五、引入个人所得税税收抵免机制 
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第五章 中美企业所得税税制比较 
第六章 中美社会保障费(税)税制比较 
第七章 中美财产税税制比较 
第八章 中美税收征收管理比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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