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工商管理案例丛书:企业兼并与收购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 企业兼并与收购基本理论
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现代企业运行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企业并购的动机是为了落实企业的发展战略,其实质是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最早的企业并购发生在美国,新中国的企业并购是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企业并购作为一项实现企业战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方法,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探讨的。
第一节 企业并购的涵义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方式,作为一种极其复杂的企业资本运营行为,它涉及一些既彼此关联,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原理,了解并掌握并购的基本理论是进行企业并购实践的根本要求。
一、兼并(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独的企业合并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它包括三种形式:一种形式是现有企业继续保持存在,吸收其他企业的“吸收合并”,另一种形式是企业合并后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其业务内容不变的“新设合并”,最后一种是公司法规定外的合并形式。
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用公式表示为:A+B=A;在新设合并情况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用公示表示为:A+B=C,新设合并也被成为创新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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