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一、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化程度总体排痒和进展
1.关于2007—2009年期间市场化进展的总体评述
2.市场化程度总体排序
3.市场化指数总体评分
4.部分省区变动原因分析
二、市场化五个方面的进展
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3.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4.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5.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
三、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市场化的进展
四、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场化进展状况
1.北京市
2.天津市
3.河北省
4.山西省
5.内蒙古自治区
6.辽宁省
7.吉林省
8.黑龙江省
9.上海市
10.江苏省
11.浙江省
12.安徽省
13.福建省
14.江西省
15.山东省
16.河南省
17.湖北省
18.湖南省
19.广东省
20.广西壮族自治区
21.海南省
22.重庆市
23.四川省
24.贵州省
25.云南省
26.西藏自治区
27.陕西省
28.甘肃省
29.青海省
30.宁夏回族自治区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五、市场化指数的构造和指标说明
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3.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4.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5.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
六、关于指数的形成方法、计算公式和权重的说明
1.单项指数的形成方法和得分公式
2.方面指数和总指数的形成以及权重的选取
七、1997—2009年各省区市场化总指数、方面指数和分项指数得分及排序
附录1 2007年各省区市场化排序新旧结果比较
附录2 2005—2006年各省区市场化排序新旧结果比较及市场化进展状况
资料来源
参考文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