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财政发展报告2014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论、实务与评估》:
1.3.1 国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况
国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产生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萌生于18世纪,从英格兰已开始购买路灯保洁服务,到澳大利亚在公共服务外包中产生的有关成本和责任的讨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断地发展和被人们所接受。国外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最直接的原因是政府财政危机,源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政府职能急剧扩张导致财政赤字,现实的困境使得西方国家政府不得不寻求变革。在这样的财政困境下,西方国家政府不得不退出经济的微观干预,改变政府财政支付的方式,改变了政府为所有公务人员以及机构运行买单的方式,转为向第三方服务承接者进行资金支付,将大量公共物品供给交由社会组织来完成,并由第三方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在治理方面的创新。直到90年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是西方政府基本的政策工具。
在西方社会,根据购买和消费的主体不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生产方补助;另一种是消费方补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通过市场机制和竞争手段选择价低质优的服务承接者,由其向公众提供更为专业的公共服务,提高了供给绩效;与此同时,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后,还可以精简机构,减少对机构运行和公务人员的维持成本。国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公共服务购买双方关系的独立性不同,可以分为:独立关系竞争性购买模式、独立关系非竞争性购买模式;根据购买程序的竞争性的不同,又可划分为:依赖关系非竞争性购买模式、依赖关系竞争性购买模式。
西方学者以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为基本着眼点,探索和总结出了在西方社会中多种可以促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方式,主要概括为:第一,国家部门或公共部门和社会组织或私人部门建立相互合作关系,通过共同生产、合同外包和特许经营等方式来提供公共服务;第二,完全由私人部门或社会组织独立来负责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公共服务由服务的享用者来承担具体的相关费用;第四,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完全由市场自行调节等等。在以上所有的可以促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方式中,契约制或合同承包制度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可,正如美国民营化的大师萨瓦斯指出,合理规范地使用合同承包这种方式能够促进良好的竞争态势的形成,从而有利于改善公共服务的绩效;与其他的民营化方式相比,合同承包除了具有整体的操作过程比较透明的优点外,还能够提高生产率、节约财政成本。由此,契约制或合同承包制度已成为西方国家在进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所采用的最主要方式。
国外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建立在新公共管理政府行政改革的实践基础和更关注民主价值和公共利益的价值维度上。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出现的著名学者,如欧文.E.休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和罗格·帕克斯及戈登·惠克特、克里斯托弗·波利特和海尔特·鲍克尔特等等,这些研究者们也都在探究新公共管理的层面上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探究,并总结出新公共管理政府行政改革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积极意义,促进政府经济职能的优化,市场作用的加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的强调,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化运作,以及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顾客导向和绩效评估等。但新公共管理同时也给西方国家带来了社会失衡加剧、公共利益流失等问题。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产生是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和反思,该理论主要代表人有美国学者珍妮特.V.登哈特和罗伯特.B.登哈特等,他们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提升和超越提供了方向,认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公共利益是追求的目标,而不是副产品;思想上的战略性与行动上的民主性相统一;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政府服务公众并非简单的责任与义务;政府不应当只是重视生产率,更应当重视人;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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