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方政府创新理解现代国家 基于“非协调约束的权力结构”的分析框架》以四川和浙江两省地方创新案例为分析对象,解读地方政府在具体的制度环境中其创新行为的产生逻辑和演化轨迹,进而对中国地方治理与国家建设的独特性及其内在逻辑等重要问题进行探讨。《从地方政府创新理解现代国家 基于“非协调约束的权力结构”的分析框架》在“非协调约束下的权力结构”的分析框架下分析了地方政府的创新行为,对创新的生成机制和运行逻辑进行了理论阐释。笔者认为,在特定的权力结构中,地方政府的政策创新存在着“选择性”机制。这种机制的运行得益于改革分权带来的政策选择空间的延展,但是选择何种方式创新则是行动者通过对环境的权衡与预期而采取的政治生存策略。这种环境就是权力结构之间的协调程度。协调程度在横向上表现为地方社会形态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制衡关系,纵向上则是中央的支配权与地方治理权之间的约束关系。地方政府的创新选择受到这两种关系的制约,越是在双向维度上保持平衡,创新也越容易实现治理绩效;越是协调程度低的环境,创新行为就越容易出现不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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