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社会分析中的行动、结构与矛盾/大学译丛》:
这种矛盾关系也许是所有宗教的核心,也是“此在”——作为对时空无限性的一种否定,每一条人类生命使时空表现出转瞬即逝的特征——有限性的普遍表现。这是一种真实意义的矛盾,因为“矛盾统一体”或者“第二属性”——作为人类区别于自然的独特属性——对于自然属性的否定,维持着人类对于自然的适应程度及其对自然的控制关系。此在与连续性存在之间的关系总是受社会或制度的调节,以它们为基础结构二重性使社会再生产得以实现。因此,人类生存的存在性矛盾转变成了结构性矛盾,这种结构性矛盾是人类生存的唯 一媒介。
施特劳斯区分了冷社会(cold society)和热社会(hot society)两种社会形态,后者是以阶级划分为动力的社会。我认为,如果我们接受这一观点,矛盾的制度性媒介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在冷社会中,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关系是通过内在包含(internal incorporation)的方式得到表现的。我想这是列维一施特劳斯想要强调的观点:自然不是与人类思想和行动相分离,而是它们的内在组成部分。矛盾是通过制度来调节的,尤其是亲属制度和神话。只有在阶级划分出现之后,矛盾才以局部群体结构作为媒介。这虽然看起来像是同义反复,但实际上却并不是。
这不是同义反复,因为阶级分化社会起源于相关条件的形成,而不仅仅是阶级的出现。我所使用的阶级分化社会术语不同于阶级社会。阶级分化社会是一个存在阶级的社会,而且从利益对立的意义而言,阶级关系也是一种冲突关系,但是阶级分析并不是解释阶级分化社会之制度安排的最显著特征的关键。从这一意义而言,唯 一的阶级社会就是我前面用生产力/生产关系框架所分析的资本主义社会。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框架强调了配置性资源——相对于权威性资源而言——在社会构成和社会变迁中的首要地位(在所有划分为阶级的社会形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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