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研究文库:家庭监督论》:
曾国藩就是一例,为教育后代,他本人参与过稼禾之事,在给儿子的家诫中就要求他们“黎明即起”,日日勤劳;出门多走路,少坐轿。《德星堂家订》分别规定了“宴会”“衣服”“嫁娶”“凶丧”“安葬”“祭祀”几个方面的礼节标准,严格控制开支。他规定招待来客不许用“燕窝鱼翅之类”;客人如住数日,中午只以“二菜一汤”相待;要求家人衣着朴素,婚嫁务求俭约,丧葬祭祀从简,不得“鼓乐张筵”,将省下的钱物去立私塾、济孤寡、助婚丧。这些主张,实在难能可贵。古代家训在训示家人勤俭的同时,还要求子弟学些手艺,习些技术,反对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
第二,实行慈严相济的教子方略。历代家训都提倡“慈爱”与“严教”结合,反对溺爱、宠爱、放纵失教。有“家训之祖”之称的《颜氏家训》对此作了十分深刻的阐述:“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姿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己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于败德。”①并举了梁代某学士宠子致其暴慢日滋而招杀身之祸的例子加以说明。溺爱子女,始则厚之,终则祸之。对此,曾国藩指出: “所谓旦视而暮抚、爪肤而摇本者,爱之而反以害之。彼谓养树通于养民,吾谓养树通于养儿。”②总之,“有子不教,是不爱其子”,“爱之不以其道足以害之”。古代家训除重视“严教”之外,也极为重视“慎独”,即要求在独自居住的时候要谨慎自己的言行,反省自己的所有行为,从而体现了一种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自律精神。如康熙《庭训格言》中就强调后人要时刻以“慎独”为训。此外,在古代的不少家训中还规定了进行家庭教育的具体制度。这种制度类似于我们今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如庞尚鹏的《庞氏家训》规定,每月初十、二十五两天召开家庭会议,全家老少,都来参加。会上,各人讲述半个月来的劳动生活情况及所见所闻,“或善恶之当鉴戒,或义所当为,或事所当己者,彼此据己见次第言之。各倾耳而听,就事反观,勉加检点”。姚舜牧家训《药言》规定:一是利用祭祀聚会之机表彰先进,惩戒过严,教育族人。二是用家庭聚会的形式,来进行“互相规诲”的教育和自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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