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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佛教与宋代法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59134
  • 作      者:
    陈义和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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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义和,男,1963年出生,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中华佛教文化院会长,中国宗教学会《宗风》杂志常务理事。长期从事宗教及佛教与法律方面的研究,并已发表相关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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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佛教与宋代法律》旨在通过对宋代法律与佛教之间互动关系的研究,揭示宋律自身的特点以及其中的佛教因子,分析宋律对于佛教发展的影响以及佛教世俗化的推进。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研究宋代法律与佛教之间的互动关系,笔者试图从多维度、多层面展开深入细致的剖析。不仅从宏观层面来审视宋代法律对于佛教的主体性规范,也从微观层面来分析佛教对于宋代法律的内在影响。而这种主体性规范和内在影响,则主要表现为法律与佛教之间的妥协与融合,即世俗法律对佛教僧众的行为作出特殊的规定,佛教僧众尊重世俗法律的调整规范。除此之外,笔者还从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经济法律以及社会慈善等多个维度展开分析,试图展现宋代法律与佛教之间互动关系的构建过程。可以说,在这种互动关系的构建过程中,以皇权为支撑的世俗法律是占据主导地位的,佛教则处于一种被动的接受地位。但是,这种宋代法律与佛教之间的互动关系是如何在不平衡的力量之间得以维持的,以及这种互动关系对于当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等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由于笔者学力有限,涉猎有限,未能取得更加深刻的研究成果,只能期待“平生未了事,留待后人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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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佛教与宋代法律》:
  钱钟书对古代典籍中镜喻的涵义做了分析:“我国古籍镜喻亦有两边。一者洞察:无物遁形,善辩美恶,如《淮南子·原道训》:‘夫镜水之与形接也,不设智故,而方圆曲直勿能逃也’,又《说林训》:‘若以镜视形,曲得其情。’二者涵容:物来斯受,不择美恶,如《诗经·邶风·柏舟》:‘我心匪鉴,不可以茹。’前者重其明,后者重其虚,各执一边。”这段话说明镜喻的两层涵义:一是洞察清晰,任何事物在镜前都会显出本来面目;二是涵受广泛,对事物的反映没有任何遮蔽,都能反映其中。这样的双重喻意对于司法审判的性质来说,就是一方面能够惩恶扬善,无论何种冤情都能够大白于天下;另一方面,则表现出司法的中立性质,对于任何案情信息都能够接受,没有预设的前提,从而为公正审判打下基础。如清代袁守定所言:“凡审词讼,必胸中打扫洁净,空空洞洞,不豫立一见,不豫著一物,祗细问详求,其情自得。若先有依傍之道,豫存是非之心,先人为主,率尔劈断,自矜其明,转致误也。陈良翰知瑞安县,听讼咸得其情。或问:‘何术?’良翰曰:‘无术。但公此心,如虚堂悬镜耳。’盖惟虚故公,公则生明,自然当于事理而讼判矣。”这里,袁守定即是利用镜喻中含广泛之意,认为没有先人为主的观念,自然就和高悬的明镜一样,能够接纳不同的声音,所作的判断也就符合事理了。
  佛教中“业镜”一词最早出现在六朝的佛典中,如“迦叶如来,见诸天子心大放逸。为欲利益诸天子故,以忆念神通,化作如此业影之壁……调伏诸天,于业镜地,令住善道,还阎浮提。我从如是大德之天,闻此希有难见之事。我时闻已,为离放逸。与诸天众,来至于此。令诸天众皆得惭愧,是故我今示于汝等业镜之壁上中下业。汝等天子,慎勿放逸也。尔时天帝释复告天众。当共汝等,诣第二树,观诸业镜”。从这段经文中看出,“业镜”有还原过去善恶业力之效。从宗教的角度看,所谓“业”,简单说,就是具有行为的意思,但这种行为又区别于简单的日常生活中之行为,它与佛教“因果报应论”相联系,形成一个因为过去的行为而影响现世的轮回系统。“业”和“镜”相结合,则有鉴照人的过去、今生与来世的功能,是对人所为善恶的一种自我显现,显现出以往被遗忘或被遮蔽的所有罪恶,获得每一个人应有的终极正义之审判,这一过程就是佛经或入冥小说里大量描写的“地狱审判”的过程。
  这种源于中国古代思想,以明察秋毫和海纳百川的镜喻精神,融合了佛教“业镜”中终极公平和灵魂自我审视的宗教精神的结合物,成了中国古代公堂之上“明镜高悬”匾额所蕴含的司法文化中传统思想和宗教观念的表达方式。“明镜高悬”体现了司法的双重含义:对于司法者和对簿公堂之人来讲,神灵的约束、内心的自我反省和拷问会造成一定的震撼与制约,这种约束在理想上能够期冀司法者公正无私地审判案件,涉案人员能对自身行为予以反思和审查;对于司法过程来讲,“明镜高悬”也预示着过程本身的正当性基础和司法审判的公正性与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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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第一章 宋代佛教对法律的影响
第一节 佛教对宋代法律文本的影响
第二节 佛教对宋代法律政策的影响
第三节 佛教对宋代司法的影响
第四节 佛教对守法意识的影响

第二章 宋代刑事法律对佛教的影响
第一节 宋代法律涉及僧人的刑事法律规定
第二节 宋代法律对于僧尼刑事犯罪的罪名规定
第三节 僧人触犯刑法的原因
第四节 司法如何处罚犯罪僧人

第三章 宋代行政法律对佛教的影响
第一节 宋代行政法律与寺院管理
第二节 宋代行政法律与僧尼管理
第三节 宋代行政法律与僧官管理

第四章 宋代经济法律对佛教的影响
第一节 宋代经济法律对佛教寺田规模的管理
第二节 宋代经济法律对佛教寺院经济的管理
第三节 宋代经济法律严格控制佛教寺院经济的原因分析

第五章 宋代法律对佛教社会救济慈善事务的规范
第一节 佛教从事社会救济慈善事务的理论来源
第二节 佛教从事社会救济慈善公益事务的具体实践
第三节 宋代法律对佛教从事社会救济慈善事务的规范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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