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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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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政治哲学:问题与争论:basic issues in dispute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723697
  • 作      者:
    谭安奎著
  • 出 版 社 :
    中央编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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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谭安奎(1977-),北京大学哲学博士,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美国芝加哥大学(2009—2010)、哈佛燕京学社(2014—2015)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政治哲学研究,研究兴趣包括政治中立、社会正义、公共理性、商议民主等,著有《政治的回归——政治中立性及其限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公共理性与民主理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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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山大学政治学丛书·政治哲学:问题与争论》作为一部政治哲学的导论性作品,《中山大学政治学丛书·政治哲学:问题与争论》既不是政治思想史的纵向叙述,也不是政治意识形态的平行罗列,而是以这一古老学科的基本问题为中心,呈现重要的理论争论并展开批判性的分析。全书围绕政治权威、权利与美德、社会正义三大主题,聚焦于西方现代的相关理论争鸣,同时兼顾政治哲学史的视野,以富有启发性的方式呈现了一幅论辩式的、开放的政治哲学理论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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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山大学政治学丛书·政治哲学:问题与争论》:
  二、政治义务及其相近概念一般来说,如果统治者或政府具有统治的权利,那就意味着公民有服从的义务。这种服从国家及其法律的义务,就是政治哲学中所说的政治义务。由此看来,政治义务主要与政治权威中的“权利”这一要素相关。很明显,如此理解的政治义务不同于法律义务,后者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所需要履行的义务。而政治义务的问题则在于,我们是否应当服从这样的法律本身。这个问题显然是更为根本的,因为它意味着我们可能对法律本身,尤其是对法律背后的立法者资格提出道德判断或道德质疑。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义务(如果我们确实负有政治义务的话)显然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
  如果公民确实负有这种意义上的政治义务,那么即使国家的法律、政府的命令不符合公民自己的利益,甚至不符合公民自己对正义的判断,他都应当服从。道德难免与自我利益相冲突,而且此时我们应当克制对自我利益的追求而奉行道德的要求,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或者不如说,这就是道德生活的本来含义。但是,(至少是某些情况下)当我们的正义信念(包括我们经过理性反思仍然坚信不移的信念,甚至是道德上确实正确的信念)对我们提出相反的要求时,说我们仍然应当服从与之不一致的法律,这该如何理解呢?这岂不是要求我们违背道德吗?这个问题与道德生活的复杂性有关。每个人的正义观或道德信念可能存在冲突,因此政治上我们常常需要有一种作出集体决定的程序,如果这种程序本身是正当的,而且也是我们所接受的,那么,按照这种程序作出的决定即使与我们深刻持有的信念相冲突,我们也许就仍然有义务去服从。宪政民主制度之下的多数决定原则其实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一个人发现自己在道德上有义务服从不正义的法律,这在宪政民主条件下是一种常见的情形。每当属于少数派的人在一项法案上出于正义的考虑而反对多数派时,情况就是这样。”少数派或少数派的代表可能从这样的法案中受益,但他们仍然可能基于正义的考虑而反对这项法案。但只要这项法案的通过没有违背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和立法程序,少数派就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服从这部获得通过的法案。
  还有一种对政治义务的更宽泛的理解,即认为除了遵守法律而外,政治义务还包括以其他方式支持国家的政治机构的责任,例如在国家防卫中尽一份责任,等等。但在政治哲学中,前一种狭义的政治义务概念才是理论关注的中心所在,因为它对于我们理解政治生活而言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
  政治哲学要为政治义务提供一种一般性的解释,它就应当证明一国之中的每一个国民都应当承担这样的义务。例如,如果我们只强调在国家中明显受益的部分国民负有这份义务,而利益受损的那部分国民没有这份义务的话,那么政治义务就完全转换成了一个利益算计的问题,而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在这样做的时候,其实是把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撕裂开来了。此外,政治义务既然是服从国家及其法律的义务,从理论上讲,义务的主体当然也就是特定国家的成员,而义务的对象就是这个特定的国家。不过,很多时候,正是因为政治义务的这种“特殊化”要求,为政治哲学带来了一些理论上的挑战。因为它意味着,如果我们仅仅立足于一个一般性的道德原则,例如一种明确的正义原则,就很难为这种特殊的义务提供最终的说明。换句话说,政治义务的特殊化特征“使任何想从诸如一般的功利或正义等这类更高层次的普通道德标准引出政治义务的企图变得困难了,因为通过服从自己国家的命令而使一般功利和正义毫无差别地获得最佳实现,并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因为这种一般性的原则并不一定把我们的忠诚引向某个特定的国家,而是可能引向满足这条原则的所有国家(我们完全可以假定有多个国家都满足或接近于满足某种原则要求)。因此,一种有效的政治义务理论必须在强调其道德维度的同时,注意其特定的政治维度,即把个人与其所属国家之间的特殊政治关系这个维度考虑进来。
  政治义务的概念还会引起另一个困惑,因为它只是一般性地强调服从国家及其法律,但我们凭经验就可以知道,有时候,一个国家的部分法律可能存在严重的道德缺陷,政治义务是否意味着我们对这样的法律也应当服从呢?上文对宪政民主国家少数派服从不正义的法律的义务所作的解释可以为此提供部分的答案。但这个回答似乎仍然是不全面的,因为如果我们一味强调服从的义务,就有可能迁就了一个国家内可能存在的严重不正义,从而有可能封闭了道德进步的空间。当然,我们或许可以说,在宪政民主国家内,一旦批评某些不正义的法律的观点在社会中占了上风,人们便有机会废除或修正这些法律。不错,这一点常常被当作是宪政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优点。但有人难免会觉得,这仍然是让残酷的实践压倒了道德上的要求。这就涉及与政治义务间接相关的问题,即公民不服从,对此,本书将在第五章第四部分专门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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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一、政治哲学的基本关切
二、实践理性与政治辩护

Ⅰ 政治权威与政治义务
第一章 政治权威与政治义务:问题与概念
一、政治权威:主体、权利与威信
二、政治义务及其相近概念
三、政治义务问题在近代以来的凸现
第二章 政治义务的自愿主义理论:同意与契约
一、圣约与契约
二、三种契约论及相应的同意概念
三、契约,抑或授权与信托
四、对同意与契约理论的主要批评
第三章 公平游戏原则及其政治应用
一、我们因谁而受益
二、公平游戏原则及其政治应用
三、实际受益与自愿接受
第四章 从自然责任到成员身份
一、自然责任理论及其局限
二、成员身份理论中的义务与义务感
第五章 无政府主义与公民不服从
一、无政府主义的由来与基本主张
二、哲学性的无政府主义:一种被夸大的挑战?
三、如果没有政治义务
四、公民不服从

Ⅱ 权利与美德
第六章 幸福、完善论与政治中立
一、客观的幸福概念与完善论
二、自主性与自由主义的完善论
三、价值多元论与宽容
四、善观念的多元论、宽容与宽容悖论
五、从宽容到政治中立
第七章 自由
一、康德与贡斯当:自由概念的初步区分
二、伯林: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
三、第三种自由概念?
四、自由的派生概念:自由权项与自由的价值
第八章 自然法与权利
一、自然法的基本理念
二、自然权利与人权
三、权利的概念及其内容扩展所带来的难题
四、个人权利的哲学检讨:共同体主义的挑战
第九章 公民性与公民美德
一、现代权利话语之下的公民美德问题
二、私人性的美德:作为自由主义之典型特征的公民性
三、聚焦于政治商议的公民性及其疑难
四、作为公民性责任的公共理性
五、现代社会中权利与美德的张力
第十章 爱国主义及其对立面
一、为何重申爱国主义
二、共和主义的爱国主义与宪政爱国主义
三、仅有爱国主义就够了吗?

Ⅲ 分配正义
第十一章 正义、分配正义及其一般性的哲学挑战
一、正义的一般条件
二、正义的评价对象:个人行为,抑或社会状态
三、分配正义与平等理念
四、分配正义、自我所有权与自由市场
第十二章 功利主义与福利平等
一、功利主义及其批评
二、福利平等及其缺陷
第十三章 运气平等主义
一、运气平等主义的核心关切
二、资源平等与福利机遇平等
三、对运气平等主义的质疑
第十四章 公共辩护与背景制度的正义
一、正义的主题与选择正义原则的初始情境
二、理性、合情理性与选择正义原则的推理
三、超越运气平等主义:罗尔斯式的公共辩护
四、来自商议民主理论与可行能力思路的批评
第十五章 全球正义及其批评者
一、分配正义的范围:从国内到全球
二、平等主义的全球正义:从人道之责到正义之责
三、一种弱版本的全球正义观
四、对全球正义的批评
五、正义的范围、内容与道德主体的统一性

引征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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