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社会控制理论、战略联盟理论和案件管理理论为基础,主要利用案例研究、统计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特别是广州、佛山和东莞地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探索进行了考察、分析,指出了该地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战略构想:第一,坚持意思自治理念、实质正义理念和司法最终解决理念。第二,构建早期中立评估、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诉讼和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并阐述了具体的程序设计与运作模式。第三,完善与上述纠纷解决方式相配套的立案引导机制、多元联动机制、司法确认及与诉讼的衔接机制、费用激励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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