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游戏的概念
如今一说起游戏,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联想起各种电子游戏、网络游戏以及手机游戏。的确,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电子娱乐产品进入大众的视野,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但游戏这个词汇并不是在当今才被创造出的,自从人类诞生,游戏就开始出现并—直伴随着人类历史的进程而不断发展。远古时期生物之间的追逐打闹,意识形态生物创造的规则活动,如象棋,桥牌甚至各种运动,这一切都可以看作是人类的游戏行为。那么究竟什么是游戏?它该怎样去定义?游戏经历了怎样的发展与演变?游戏的本质又是什么?本章将探讨与解答这些疑问,带领大家了解游戏的起源。
1.1.1游戏的定义
究竟什么是游戏?如何为其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自古以来就有众多哲学家、思想家探讨过这个问题,他们对游戏有了一定的系统认识,并且为其进行过定义,例如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对游戏的定义为:“一切幼子生活和能力跳跃需要而产生有意识的模拟活动”;亚里士多德对游戏的定义是:“劳作后的休息和消遣,本身不带有任何目的性的一种行为活动”;而当今索尼娱乐公司的首席创意官拉夫·科斯特对游戏的定义则是:“游戏就是在快乐中学会某种本领的活动。”
翻开《辞海》我们看到游戏是这样被定义的:“以直接获得快感为主要目的,且必须有主体参与互动的活动”,这个定义说明了游戏的两个最基本的特性:一、以直接获得快感f包括生理和心理)为主要目的;二、主体参与互动,主体参与互动是指主体动作、语言、表情等变化与获得快感的刺激方式及刺激程度有直接联系。
综合以上的观点,可以得出:首先,游戏是一种行为活动;其次,游戏以获得快乐或自足为目的;同时,游戏必须以自愿和自由为前提;另外,伴随着游戏活动的展开,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游戏本身都会被赋予某些规则。根据以上四种特性对游戏来进行定义——游戏是以自愿和自由为前提为获得快乐和自足为目的且具有一定规则的行为活动。下面针对游戏的特征和定义展开论述,深入了解游戏的内涵。
1.游戏是自愿的活动
“自愿”属于动机的范畴,动机是推动生物活动的心理力量,从动机产生的来源看,可以把活动动机分为内部动机与外部动机。内部动机来自于活动主体自身的主动需要,而外部动机则相反,是一种被动需要。游戏是一种自愿的行动,其动机是内部动机,是游戏者内在的一种需要。我们可以把生命体的所有活动分为两种:谋生和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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