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高雅歌曲艺术
第上节艺术歌曲
一、艺术歌曲概述
艺术歌曲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兴起于欧洲的一种抒情歌曲的通称。其歌词多采用著名诗歌,侧重表现人的内心世界,曲调表现力强,表现手段与作曲技法比较复杂,伴奏占有重要地位,所呈现出的是一种高雅而精致的艺术特质。
艺术歌曲首先在德国得到发展,其间经莫扎特、贝多芬等人的尝试,到舒伯特而将之发扬光大、德国艺术歌曲借由浪漫文学诗作的艺术成就,焕发出璀璨夺目的光彩。舒伯特是德国浪漫主义艺术歌曲的杰出代表。此外,还有舒曼、勃拉姆斯、沃尔夫、理查·施特劳斯等人。大体而言,这些后继者在艺术歌曲上的成就或许无法超越舒伯特,但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德国浪漫主义艺术歌曲成为近代艺术歌曲的典范。
在德国以外的其他欧洲国家,艺术歌曲发展得较晚,但各国作曲家通过充分发掘本民族音乐和语言的特性,发展出了具有不同风格的艺术歌曲。如俄国作曲家穆索尔斯基、柴可夫斯基、鲍罗丁、里姆斯基、柯萨科夫以及格林卡等;法国作曲家有福莱、德彪西、马斯涅、杜帕克、弗朗克和拉威尔等;意大利作曲家斯卡拉蒂、乔尔达尼、贝里尼、托斯蒂等。
20世纪初,我国的一些留洋学习音乐的作曲家开始尝试选用我国传统诗词与钢琴伴奏相结合的形式,创作中西结合的具有浓厚中国韵味的艺术歌曲并逐渐开始流传。
艺术歌曲的音乐具有较高的抒情性和艺术性,歌唱部分的旋律性很强,流畅精致,浪漫严谨,着力揭示歌词的诗情画意,委婉起伏,使音乐与诗篇完全融为一体。歌唱旋律的起伏与节奏来源于歌词,但又不同于歌词。作曲家用音乐的线条使歌词自然地得到发挥。诗词的内涵在音乐的表现形式中升华,审美境界得到充分展示。事实上,无论是抒情性抑或是叙事性的歌唱旋律,都倾注了作曲家的感情体验和对音乐中的文学历史、审美境界的深刻理解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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